※ 引述《UniqloChina (祖国专用优衣库)》之铭言:
: 反正3.31日我胜诉了,
: 但这期间我怎么传讯息给他
: 都不读不回
: 打电话不接
: 当初我有问过,
: 说20天他没上诉就定谳,
: 现在过了30几天了都没有进一步消息,
: 我想请问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呢?
: 请问只有强制执行一途吗?
: 因为强制执行好像要缴执行费,
: 总共标的也才4500,加小额诉讼费900
: (他负担900我负担100)
你手上已经有“判决书”。去法院声请一张“判决确定证明书”。
申请书寄到法院,书记官会寄判决确定证明书给你。
两份文件带好,到国税局查对方财产。
有“收入”“财产”两种可以查,查一种250元,两种就500元
因为金额很低,扣对方银行户头就好。国税局只会知道xx银行有开户。
不会知道银行帐户号码。
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网站有范例可参考。
不用写银行帐户号码,你就写
债务人银行存款:
xx银行,台北分公司:地址台北市oo路xx号。
yy银行,桃园分公司:地址桃园市oo路xx号。
判决书会写明利息,你就照抄格式。
例如判决书写:
“被告应支付4500元,自x月x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计算利息”
你的金额就是4500+900,所以金额要写5400元。
强制执行写法变成这样:
“债务人应给付新台币5400元,自x月x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计算利息”
“取得执行名义之程序费用及执行费用均由债务人负担”
“判决书记载被告需赔偿4500元,且被告负担诉讼费用900元,两者合计5400元。”
手续费很低,大概50元。
这笔手续费其实是对方要出,所以法院扣钱会多扣50元还给你。
法院自己会计算利息,不用担心。
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并附上
1.判决书正本。
2.判决确定证明正本。
3.对方银行户头资料,影本即可。
所有东西订在一起交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