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一些关于特休的问题想请教
鲁妹这份工作即将满三年,开始考虑转职。
因为特休假算法有变的关系,想请问各位大大,
假设我在103/5/2到职,106/4/30离职的话,
特休假是算满两年的10天,还是只算27(小时)
=4(第一年未到职的4个月)/12(一年月份)*80(10天一共80小时)。
(105年的7天特休已在年底就休完)
因为我们人资最近把假分成两个时段,
到职日'前'可休假时数与到职日'后1年'可休假时数,
而我到职日前就是我前面算的27小时,到职日后1年被算成80小时,
但是我到职日后满三年了,应该是14天(112小时),
如果有留到106/5/3之后,就是14天对吧?
之前有个同事今年2/28刚走(满2年),
但是当时我们人资好像还没搞懂特休假怎么算
(因为本来是给我们以年度切的假,后来才改为到职日切),
直接让他休了10天特休假。
因为目前是打算要走,假的问题不能先问人资,
但我们特休假算法的部分是会照劳基法走的
(可是假一定要休完不能换薪资)。
想请问各位大大有没有这方面经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