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公司由于今年年资与特休算法调整,造成人事成本上升,老板的意思是协调大家先把自
己一半特休排掉,剩的一半应付忽然有事可以用来再请掉;不过听到内部消息就是说,老
板不想换钱给你,所以希望每个人都“强制”休完,没休完也不给你换钱这样
本来想说既然这样,就让自己放假好了,总比想休息还没得休好,而且还是自己想休什么
时候就休什么时候
但是问题是,第一,真的排不出假,老板年度结算的时候真的可以不换钱给员工吗?这样
违法吧!
第二,因为薪资细项有津贴跟奖金之类的,现在变成当月请几天,底薪跟全勤当然没影响
,但他就每项津贴或是奖金都照天数扣钱,譬如一项工作奖金3000,二月有请了一天特休
,他就扣3000휨1/28)=107块,他的理由是,你又没来上班,当然是有做才有给,但是特
休不是我本来照劳基法规定就有的福利了,为什么还要被扣我的薪水才能放,这样没有违
法吗?
小弟真的搞不懂,不知道有没有了解的大大能帮忙解答,真的是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