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
友人为某餐饮业,是排班制,
因公司自身问题,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被政府抽查
目前可能在风头上吧?没办法营业
所以就跟所有员工说 这一个礼拜补休
(意思是强迫员工这两周放假,配合公司无法营业 之后员工必须扣假把这几天休的补回来)
我听完觉得很不可思议,
一来是公司的问题又不是员工的问题,本来不是就该拿到所有执照才能营业?
二来被强迫休假还要还假== 放得很临时也根本无法安排任何活动
据友人说公司也没有跟员工解释太多
所以他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目前是放假约莫一周,但是这期限随时也有可能会被拉长,拉长多少也不知道
虽然说是“补休”,但其实这也是变相的无薪假不是吗?
友人目前想要提离职,因为这样没有期限的“补休”是很可怕的事情
但想了解公司这样处理,真有符合劳基法吗?
假如现在他想提离职,是否就是乖乖的被扣薪,怎么做会比较保障员工的权益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