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爬过文、问过人事,但仍然不解,所以想请问
各位专家,
如果于104年5月到职,106年3月离职,105年5月
开始有了4.6天特休,直至今年目前为止剩下7-4.6
天=2.4天的特休可用(目前已使用两天),所以离
职前只剩0.4天可用吗?到今年5月才会重新计算满
两年给10天吗? 我们都是被安排销特休的,原本2
月被安排销一天,现因要离职了,人事说我剩的
0.4天(3.2hr)不够请一天特休,建议我请事假或是三
月补足工时。觉得好像对又好像不对,如果不够用
为什么还没提离职时就能排二月销一天特休呢?
作者:
sc1 (sc1)
2017-02-18 09:16:00老师有说过离职前不要请假会被公司整
确实只剩0.4天可用 5月才会再给10天另外 请问你去年的那小数点0.6天是怎么休的?
作者:
kentyeh (kent)
2017-02-18 10:02:00劳基法照实年制计算,105/5起给7天特休,要到106/5才会再给所以你从进公司到离职就只有7天特休,扣除已放天数,就是你的剩余未休天数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2-18 13:12:00
你工作未满一年 新法上路你也只会有3天看错 你应有7+3 天 没休完都换成钱你别管公司算法 直接10- 你请的特休天数就对
作者:
kentyeh (kent)
2017-02-18 17:29:00楼上,楼主在105/5满1年有7天假,新法在106/1月施行也是满1年7天,已不适用满年3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