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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点:台中
类别:日式餐饮业
职别:内场PT
想请问面试时,
若无详细叙述每日上班时数,以及扣除空班时间,只有说时薪一小时145
而开始上班后每天都12-15小时在上班,
到月初要算薪水了,要我把每天的总时数减两小时,再把全部天数的小时数相加,交给财
物(但每天并未休息到两小时)。大概17天261小时含过年double
而今天上班后,公司又再要求重新填写一张新的时数表,每天8小时,说是怕被罚钱。
目前不确定公司会造
1-劳基法,该给加班费的时数照给(不太可能)
2-原本的总时数*145(时薪)
3-只会一天给我八小时*145
上面带我的师傅也不敢跟我谈这件事情,下班时只是拍拍我的肩膀,只能等10号发薪见真
章!
*请问
1-我该留什么证据才能以备不时之需?
2-如果只给我8小时薪水我应该怎么声讨呢?
我目前有拍班表跟时数表,有留照片档而已
纸类的表格都被财务收走了,上班有打卡上下班。(因未领到薪水,故先不po照片)
有没有在餐厅内场经验的人能给我点经验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