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看各位的建议,
因小妹近日准备离职,
但离职前有关年休主管不核准的问题,
上网寻找相关文章案例分享,
还是未找到与我问题相符的解答,
因此来这里问看看。
我预计三月离职,
因还有十多天的年休与补休,
于去年12月底提早告知主管,
1月做交接、2月休假,
主管拖延到月中才告知交接人员,
我口头教学业务流程,
并把电子档资料分类好烧成光盘,
但交接人员告知我,她之后不一定是要做我的业务的人、只是先学,
所以不愿意接受我的代办和未完成事项交接,
后来主管又找我约谈,
要求我要把业务做完,否则不准假(假单已送到主管那边),
约谈时我同意完成部分业务,
因为我认为这是离职前上班日可以完成的,
约谈后向人事单位询问主管不核准假的处理方式,
人事同意先协助向主管协调,
结果主管收到人事询问之后,
却要求做更多东西才会准假,
而且要求的东西并非之前上班时间已做好的、必须重新制作,
所需花的时间无法把假休完,
还强迫我同意在休假期间若有业务问题必须手把手的带着新人做一次。
我是在大学担任约聘行政助理,
学校人事对于劳基法非常的不熟悉,
因此想请教各位,
依据劳基法新修正内容,
年休应由劳工决定、雇主可依营运需求协商,
主管可以这样要求不准假吗?
学校人事是希望我把假休完,
因为学校的预算好像无法支付未休假支给薪资的费用,
但主管的要求势必会让我无法休假,
请问怎么做比较妥当呢?
或是我可以用那些法条再跟主管协商呢?(因为只说依据劳基法,主管都觉得是我自行解
释)
在此先谢谢各位耐心的看完,
谢谢大家!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