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目前在这份工作做了一年多了
因为种种不合理的待遇
考量到心理以及未来的发展性决定离职
目前已经领到年终,但还有五天特休没用完
原本考量到二月假很多不休白不休
预计年后再提离职做到三月底这样
而且刚好有朋友约二月跟三月出国
所以特休也可以用完,没有给钱的问题
但现在真的做的很不开心想提前走
原本想带薪休228连假也想放弃了
不想继续在不值得的地方浪费时间
但现在卡在年后才提离职的话只做到月底似乎很赶
劳基法有提到要在30天(大约)前提离职
如果在过年前最后一天提离职适合吗?(原本计画)
看到大部分的人都是年后才提离职的又有点犹豫了
想请各位针对年前或年后提离职给点意见
谢谢~
手机编排不知道版面有没有问题
ptt首po请鞭小力
真的太烦恼了才浮出水面发问
感谢大家的回答,我补充一下~
关于剩下的特休我目前有排二月休两天,三月休三天
如果在二月底就离职的话,剩下的三天特休就会有要休完或是给钱的问题
因为二月工作天很少,如果一口气将五天都休掉对其他同事不太好意思
其实特休问题也是我想提离职的原因之一
在这里根本不能照自己的行程安排特休,还会被主管指定要休哪一天
目前二月休两天是已经确定的,但是剩下的三天要挤在二月休觉得难度有点高
对我自己而言那三天是可休可不休,但是没休的话一定要另外给我钱
这点是我的权益一定会去争取
看完推文后我决定年后再提离职
仔细想想年假前一周提离职跟开工那一周提,以工作日来说根本没差几天
所以还是过年后再提好了
感谢各位~祝大家新年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