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发问没注意到的请见谅
试用期三个月,过后调薪
公司是每个月一号结算薪水,五号发薪水
我于6/15进公司,在7/5的时候薪水是按照比例给薪
在9/15时我应该满三个月过试用期了,于10/5拿到试用期的薪水
在这里都没问题
想说11月领薪水的时候应该是调薪后的薪水+9/15~9/30调薪后比例的薪水
问题来了:
目前只有领到调薪后的薪水,并没有拿到9月那份比例的差额
刚询问公司说法是1号才结算一次,所以那15天等于被吃掉了
这样假设我当初2号上班,等于会被吃28天
觉得很有疑问,第一次遇到这问题
想询问板上这样是否合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