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我终于递辞呈了,
因为工作未满三年的关系 ,所以都有符合劳基法提前20日告知
副总(大主管)也同意了。
因为24号是我上班的最后一天,
但是今天上班却被我的直属主管(小主管)告知,
要把新人交接到,他(小主管)请假也能独立作业为止,
我的工作内容是债券交易与资金调度,
除了台币与人民币端的资金调度
加上需要使用流利的英语与外国人作外币债券交易,
包括询价与询问海外市场状况、还有交割等事务
还有写无止境的报告(日报、周报、双周报、月报、项目分析报告等)
还有主管常常交办的行政杂务,像是编辑英文版开户契约还有英文相关资料,
或是使用英文与海外交易对手开户,以及英文网页校正修定
我入这行时,整整学了6个月才独立上手
算算我仅剩3-4天上班时间了,
有可能把他们教到独立作业?
因为我没教会新人,我的移交清册与清单他就不签名,
造成我的离职程序无法完全跑完。
因为离职单已经先送了,不可能更改日期。
这我该怎么办?
可以一路请病假+特休到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