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公司到职日是6/15,但在快满3个月时(9/14),主管却说我表现不好,给我两条路选
。(但我强烈怀疑是他可能知道我有baby,说我工作表现差这可能是一种推托之词)
1)9/14直接离职 。
2)重新试用期3个月+降薪$4000。
(因为我要申请提早就业津贴,所以我只能选择2方案,否则我会领不到补助)
对方说下周要我签字同意 2方案,(类似我自愿延长试用期&降薪,要我签字,因为他们
怕劳工局查)
我的职务没有调动且对方态度强硬只给我两条路选则并压低薪资 ,这样有违法吗?
另外我想请问有申请提早就职津贴的朋友,大概多久会拿到? 且在等津贴下来时这段时间
一定要有工作嘛?
(好想走,但又怕这样领补助会有问题-_-#)
之前在17:25分打给劳工局想请问相关问题时,对方确说他们已经下班了,所以上来问问有
相关经验的朋友,感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