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谁给予了就业环境恶劣的养份?

楼主: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9-04 13:39:50
※ 引述《mixman (mixman)》之铭言:
: 大家好。
: 和朋友吃饭谈起他去工作的孩子。
: 是台北知名手足保养机构,
: 网络风评不错,客户也不乏名媛贵妇。
然后呢? 客户收入高 资产多 不一定就代表员工待遇好
很多高级餐厅服务生的收入比胡须张员工还差
在台湾 只靠看营业场所 办公室或客户光鲜亮丽 就觉得会有发展性
那你误踏地雷的机会很大
: 年轻人从基层学技术也是好事,但条件实在不太友善。
: 平日工时长服务业难免,月休四天,前三个月没薪水,
: 三个月后通过测验5000元。之后定期测验会陆续调薪,
学徒有学徒的规范 在劳基法里面叫作技术生
技术生与训练单位签的非劳动契约
而是要签训练契约
技术生虽然没有薪资 但训练契约里应该要有
训练项目、训练期限、膳宿负担、生活津贴、相关教学、劳工保险、
结业证明、契约生效与解除之条件及其他有关双方权利、义务事项
也就是说虽然没有薪资 但应该要争取到包吃住 零用钱
更重要的是要雇主要帮你保险 而且对方应该要提供会给与哪些训练和教学
但台湾似乎没多少学徒真的手上有一份合法合理的训练契约....
: 调至基本工资后,就以底薪+奖金的方式。
: 另外要签份合同,绑约三年,没做满三年要付50万。
这点其实很不合理
劳基法也有规定 留用期间不得超过训练期间
也就是说训练契约中契约除非训练期是三年
不然就不得规范三年的留用期间
以前当学徒当不下去还不用赔这些东西...
因为学徒本来就已经用劳力来换取食宿及部分训练
也就是双方在过程中应该是互不相欠
这样的技术真的值50万??
: 我了解技术的传授需要成本,大可开班授徒愿者上钩,
: 但以新进人员之姿,同样接触客户,行一般员工之事实,
: 却连基本工资的水准都无法达到,令人心惊。
: 但朋友的孩子坚持要继续下去,撑满三年。
: 朋友做为父母即使反对却也只能莫可奈何,
: 只能暗暗先准备起五十万,以防真的无法撑下去的时候。
: 就业环境的恶劣,还是有许多各方人士默默给予养份,
: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若有朝一日你我成为经营者,
: 希望能营造一个更友善的环境,台湾才有进步的力量。
: 不然,即使接待的皆是名媛名流、富商巨贾,
: 但对自己的员工仍是苛刻,就算门面富丽堂皇,
: 相信有朝一日名声还是腥臭不可闻,行者皆走避。
: 和大家分享,谢谢。
台湾社会上充斥着似是而非的价值观
更讽刺的是虽然现代资讯更容易取得 也没有过去限制言论自由的情况
但是很多人却更少花时间去思考
有些年轻人肯吃苦 但却因为没有慎重思考和选择 而选错方向 作白工
并不是所有的辛苦都会有所回报 而是要有方向 有计画 避免走错路
(如果发现走错路了 可以赶紧修正)
但也有些人看到这样的情况 就直接推出"在台湾努力得不到收获"的结论
因此放弃了努力 这点也很遗憾....
另外大家都是公民 本来就应该监督政府的劳动主管单位贯彻劳基法
这点在台湾却始终无法集结成一鼓足够的力量
如果大家都不团结 要求普及最基本的法律标准
光要靠大家未来成为经营者再改善 那真的是遥遥无期了....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09-04 13:42:00
那你有时间滑手机刷FB上ptt酸人,怎么不去争权益?
作者: qazwsx0128 (*****)   2016-09-04 13:45:00
楼上怎么知道原PO没争取到权益? 是没"帮你"争取到吧
作者: schin5566 (schin5566)   2016-09-04 13:45:00
人家发表意见一楼你又知道他没去争权益
楼主: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9-04 13:54:00
我一直在版上提醒大家应该争取该有的权议啊另外今年劳工争取休七天 我也有到现场 只是人很少...#1NT92sAW 可以去查八卦板 我那天有去现场充人数
作者: chister ( )   2016-09-04 14:21:00
作者: s5870001 (Hao)   2016-09-04 15:47:00
很多按摩店都强调师父薪水很高,但经过看都没啥客人,会不会本业根本不赚,都在赚违约金的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9-04 16:11:00
薪水真的高,就不需要压榨基层,简单逻辑
作者: babypanda (熊猫宝贝)   2016-09-04 16:21:00
一楼有事吗...
作者: pttenjk (卖统一7-11礼券)   2016-09-04 18:14:00
基本上没薪水是严重违法, 还有啥好说的, 台湾贱畜群搞得
楼主: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9-04 18:37:00
如果有签技术生的训练合约 那就不算是劳动契约劳基法中的薪资部分就不适用 但还是有劳保和合理工时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6-09-04 18:41:00
有人野人献曝,科科
作者: smile813 (啊哟)   2016-09-04 19:18:00
推!你的观点很好,打醒一堆奴工,2楼那种人是期待大家去争取,最后自己搭“便车”吧!
作者: ifooleru (i服了u)   2016-09-04 19:52:00
QQ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09-04 20:59:00
这篇讲得很不错啊,就业环境和政府原本就是劳工要监督毕竟自己都不争取权益,要怎么叫别人帮你争取我也不太喜欢那种工作上被业主欺负,却只会说因为台湾烂然后就连申诉和自救都不做,只会一直嘴上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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