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DjeakQ (gogogo)
2016-08-25 23:16:09最近得到一份offer(某间科技公司,公司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资本额约1个亿),
薪水为40K x 14个月+认股(←认股是确定上市之后才有~)...
其他福利条件像是三节、健检及旅游补助等等,我觉得都蛮ok的。
面试过程中单位主管颇有诚意+我未有该产业经验,对方愿意主动给予面试机会&提供
新人训练,我相当感谢;
但收到雇佣合约后,深觉有几条约定很刺眼或差强人意(像不载明薪资),已动摇报到
意愿...
我打算先跟人资电话"协商"调整空间后,再做最后决定(虽然我觉得制式合约不可能调
啦~&会彻底黑掉orz),
请版友建议是否ok...如下:
(1)竞业条款:
限制地区包括"台湾&大陆",限制期间自离职日起2年内,违者“惩罚性违约金”为
NT$500,000...
→任非技术人员约定竞业条款,我觉得非常奇怪,之前担任相同职务并无此规定,
是因为科技产业的关系吗?
(2)人事保证条款:
人保对于我任职期间对公司造成的损害需负连带损赔之责,如不提供人保资料&签名,
会影响我跟该公司的雇佣关系...
→我非技术人员,也不会经手财务...无法接受人保条款,想建议对方投保取代啊...
(3)空白条款:
合约最后一条仅列“第x条:其他约定”。
→完全不知道其他约定是在讲什么,应该要直接杠掉啊...
以上,再麻烦有经验的大大给予建议...如有叙述不清或不足之处,
也请大家一并指出嘞~
非常感谢><
作者:
luisak (噢)
2016-08-25 23:24:00台湾公司都会签一堆有的没的 然后最后其实都是做废的文章
有的公司是一份合约用到底,没分什么研发或后勤之类的非所有公司都会载明薪资,可以表示希望上头能载明薪资
作者:
huhu (ㄆㄆ)
2016-08-26 00:03:00楼主:
DDjeakQ (gogogo)
2016-08-26 00:33:00感谢大家补充竞业部分劳基法已规定需要补偿!h大...你的违约金额跟地区也太夸张..@@
作者:
huhu (ㄆㄆ)
2016-08-26 01:06:00我问过律师还有劳工局它们都说无效,因为没补偿,签了也是没效力只是调解我故意提要麻就取消不然就给补偿,对方说顶多范围缩小但补偿0元还是要限制我,我笑而不答因为对方脑子有问题没补偿~离职后还可以不甩资方,因为对方告了也告不赢
作者:
AlphaMC (偶尔出声)
2016-08-26 07:11:00这金额与内容怎么那么像版上正在调解的另一位网友,还是这是各公司都不愿破坏的行情价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08-26 10:49:00连薪水都没写你敢去?光这点就零分了
楼主:
DDjeakQ (gogogo)
2016-08-26 15:49:00给G大,薪资在offer单上有载,问过律师朋友这不少见...
作者:
pttenjk (卖统一7-11礼券)
2016-08-26 18:52:001000只, 才1个亿, 背后是徐猪母s这种老板喔,还科技公司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