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替公司代垫款项是否该于离职前结清

楼主: seriousme (seriousme)   2016-06-04 09:23:00
(手机排版请见谅)
本身任职于某间公司底下的咖啡店,当初在筹备开店时,公司有先给三万元的零用金做为
小额款项支出,只要ㄧ有支出,冲帐回去后,整个签核流程大约在ㄧ~两周内会再把该次
冲帐金额拨下来给我。
四月底接近开幕时由于小型工程采购执行增多,原物料采购亦同,使得原本的三万元周转
速度不敷使用,我大致计算了ㄧ下现阶段需要增加多少零用金,跟公司反应,却得到
“老板出国到某某时间才回来,在这之前无法有人批准这件事”的回复。因此,我虽然觉
得很靠杯,也明白应该硬起来,没有钱我就是不动作,但最后还是心软,基于该死的责任
心,为了要能照原订日期开幕,大大小小加起来垫了三万多块,现在想起当然是非常后悔
...
我于5/6回帐,目前公司已拨回部分款项,尚余两万多元未还,每次去询问会计都只回答
“老板还没签”(老板很少来我们办公室,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公司总部,但签呈文件每日
都会有负责人去跑),我也只能无奈继续等。
这两万多元里大部分都是经过部门经理或者老板批准签名的正常采购,只有少部分是零散
支出,但也绝对是用在店里,正当合理的支出。
我在五月底提出离职,离职日期依照劳基法,工作未满一年,于前十日提出,公司也已批
准。当月薪资我明白于下个月发薪日汇入是正常的,但代垫款项的部分是否该在我离职前
就结清?否则公司要给我填离职证明书上有ㄧ条“本公司并无积欠任何款项”,这我签不
下去啊。向经理反应是否能尽快请老板签核,于离职前结清,他也只是无奈说会再跟老板
反应,老板实际的速度也不是他能控制。
打1999免费律师咨询,描述完这个状况后,询问律师代垫款项的部分是否有法律规定需最
迟于多久要归还,律师的回答是:“代垫款不还,不爽的话你现在就可以告他,但没有个
两年通常是不会有很高的意愿处理”
听到这个我心都凉了,两万块对我来说可不是个小数字啊,真的很后悔当初没有硬起来,
摆明我拿不到钱,无法发包,因此要延宕开幕是公司损失,请公司自行承担。而不是被利
用责任心,还代垫这么多钱被拖这么久,能请板友们给我ㄧ些建议的作法吗?感激不尽。
作者: f124 (....)   2016-06-04 09:29:00
告他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6-06-04 09:48:00
老板有点扯…
作者: EFPTT (名字不重要)   2016-06-04 09:48:00
那一家咖啡太夸张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6-06-04 10:08:00
那家,不方便私信,损害劳工权益的店,绝不消费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6-06-04 17:33:00
你被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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