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的很突然
有天下班店长跟我们员工在讨论上班的问题
整个过程就是不断的以鬼打墙跟摆烂回答方式来回应公司没有解决的问题
最后员工受不了以至于口气上比较差
但店长口气也没好到哪去就是了
原本只是在讨论上班的新人态度问题
希望新人态度可以好一点
店长却告诉老板是老的员工上班不开心
以至于私下讨论新人的不是
老板很生气于是发公告
告诉参与这件事情的员工强制休息两个礼拜
如果两个礼拜后想通了再打电话通知
询问有没有回来的机会
但班表上已经没有我们的名字
店长本身对少数员工的偏见我不谈
主要想请问那我被强制休息的这两个礼拜
可以算非自愿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