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1017 (伦伦)》之铭言:
: 就是
: 进到一间公司后
: 如果觉得环境及工作不满意
: 就做一到两个月后就换工作
: 直到找到自己觉得比较好的公司
: 大家觉得像我这种职场态度
: 是正确的吗
: 还是说应该要改一下
: 大家觉得呢
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
说的人是我前主管
他说现在年轻人就是这样
一进职场就在骑驴找马 一找到别的工作就跑一点都不负责任
可是他们就是不肯反省
如果职场环境条件好 薪资升迁制度好
年轻人哪个不愿意待这种职场?
台湾老板普遍没有这种观念
都不觉得把职场环境和公司制度弄好是一件值得投资的事情
也是提升公司竞争力的路径之一
像我前主管就很爱讲 "我们公司有照劳基法走 你看福利是不是很不错?"
把该遵守的法律当福利 这种观念应该是超英赶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