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一直以来都是自行投劳保 旧制
到某公司任职九年后 一直都是正职的福利在走
该给的三节年终 年假都有给
但今年七月公司突然拿出一张切结书给妈妈签
http://i.imgur.com/ItAr2mb.jpg
“本人与xx公司属承揽关系非本公司专任员工 故须依法自行办理劳健保加保
xx公司同意每月给付三千元(但需检附凭证以利帐务核销)作为自行加保之补贴”
妈妈就给他签下去了... 就跟我们说出去消费有拿发票的话打他们公司的统编
上周六老板就突然说他11/23开始不用去上班了...说我妈妈是契约工
“但无签任何有关约聘相关的契约书”
阿姨也在那个公司上班 他在上周五也被老板叫去说11/23开始不用去上班了
阿姨也是旧制是自行投劳保的 就这样一次裁两个人
请问自行投劳保就算是契约工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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