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发票、保费一问(劳基法)

楼主: parfait1984 (par ici)   2015-09-02 21:42:02
※ 引述《mijiu (me9)》之铭言:
: 1.发票重复开了2笔,一笔照理应作废,但是遗失,公司制度是要赔全额,假设卖了商品2000元,开了2000共两张,须赔公司多开的2000元,但是我赔了这2000元,却不能拿走商品,那公司是扣除营业税,商品没售出,等于净赚我的薪水?
发票总额2000元,营业税也才95元,为什么要赔2000?
公司制度有明定给大家周知吗?
没有的话就叫你赔2000不合理喔
老板只多是损失95元而已,然后应该要给你货
没给货的话,贵公司的帐务应该没好好做进销存吧
那也不用客气去跟国税局检举一下
: 2.同事车祸留职停薪,公司要求该位同事除了自付劳建保自付额,还要自付公司负担部分
: 以上2点有违反劳基法吗?谢谢!!
这点铁定是违法好吗,根本就不用想
看是要检举还是上劳工局或是鼻子摸摸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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