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某一间知名店铺工作,因为某一天公司盘点店内的商品财产
发现东西有少,所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总公司高层认为是我们店
铺没有善尽管理义务造成商品短缺。所以公司逼我签下了同意赔偿
切结书 也就是损失的部
份要从我的底薪一次扣除,可是东西明明不是我们员工偷的,被客
人偷走也不是我们所愿意。请问虽然我已经签下去了,但如果去劳
工局申诉,这张切结书还有效力吗?我该如何是好。
这一间公司很喜欢动不动就扣员工钱,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做
事,例如报表没交、mail没有回复。他们就会扣员工的钱。但是他
们也懂法规,不敢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扣钱",他们会用"扣点"
来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