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先进大家好,第一次到职场板,还请多多指教m(_ _)m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月前(3/15)到一间小公司上班。(总人数5人,其中2个是工读生)
这一个月左右因为以下几点原因决定提离职
一、面试时所提的承办业务和进公司后实际承办业务完全没有关系。
二、公司原则上是老板一个人承办所有业务,没有明确的工作交接制度。
常导致业务混乱。
三、老板习惯性的会对客人所需要的服务费用刻意灌水,赚取差额。
个人相当排斥这样的作法,且担心如果哪天客人对公司提出诈欺告诉
会需要负连带责任。
四、前阵子老板出国(到现在还没回来)时包了个小红包给我(2000元)。
要我下班后帮他顾手机接待客人,变相性加班。
基于以上原因,今天下班后和使用Line和老板提明天将目前承办的业务告一段落后
写好交接及待办事项后直接离职,但担心老板会不认账不汇薪水过来,他在Line上
有提说“事情没作完不好发薪水”这话。
所以我想要自行开立“在职期间证明书”以及“离职证明书”来保护自己。
如果有需要上劳工局申诉的话也才有具体的证据。
接下来问题是
一、老板在雇用我的时候拿了雇用契约给我签,之后收回,但是他到现在还没有正式
签名盖章,担心他会用这点否认聘雇事实存在。
二、面试时有说有劳健保,但他也没有去办理,且在我向他提出应该要申办时
他和我说“现在是试用期,要承保也是试用期过才保,如果你现在就要的话
,那公司方面的负担额度就由你的薪水扣除”
二、面试时有说有劳健保,但他也没有去办理,且在我向他提出应该要申办时
他和我说“现在是试用期,要承保也是试用期过才保,如果你现在就要的话
,那公司方面的负担额度就由你的薪水扣除”
上面的话我没有录音存证,但是当天有其他同事当人证。
三、若是我明天自行开立两个证明书并盖公司章的话,会不会被咬伪造文书之类的呢?
还是说要用书面征得他同意之后才能开证明及盖章?
(因为他人还在国外,明天不可能回来开证明)
以上,文长感谢您的阅读,若能提点一二,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