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困扰 很难过!
年前2月初就面试通过 老板通知3月就来上班报到。
到了3/1才发现当天是星期日 (公司是周休)
也跟公司确认 公司请我星期一在去上班!
等到4月领薪水发现 竟然只给我日薪!!!!
3月共有31天
日薪计算是扣除六、日
共上班20天
当下就觉得感觉超差的。
那我早知道就提早报到 或4/1在报到 还可以领全薪!
不知道劳工局有这方面可以保障劳工的啊???
========== 询问公司相关资讯,请使用 [公司]类别,勿使用 [问题] 类别 ===========
确认过后,此两行得用 ctrl + y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