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加班报补休的事情~

楼主: lfk (吼~~)   2015-03-30 11:06:29
请问一下各位
小弟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五点 中午休息半小时 周休二日
某日加班到六点离开
照惯例报补休一小时
但这次却被人资退回 说劳基法规定 上班四小时要休息半小时
所以 五点到五点半这段时间为休息时间
因此 补休只能报五点半到六点这半小时
请问这样合理吗?
理论上不是应该上满正常工时八小时后 多出来的工时就该给补休(或加班费)吗?
谢谢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5-03-30 11:50:00
不合理,你可以和他再说一次 这次录音
作者: vicky0516 (小眼睛要变身!!)   2015-03-30 12:17:00
有很常要加1个小时这样吗?要不然就集中1次2.3个小时报!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5-03-30 16:34:00
不合理啊,你又没加班四小时...劳基法是规定半小时休息,前提是相应的工作时间,你又没有...
作者: popoting (波波霆)   2015-03-30 18:20:00
这种连半小时都要计较的公司你还想待?
作者: ortz   2015-03-30 21:13:00
某剪发店的行政也很黑啊 连x2跟教召都没有公假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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