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特休补钱之劳健保费用

楼主: ITASA (ITASA)   2015-03-10 23:08:51
书面辞呈与口头告知皆已于一个月前告知。
辞呈上面告知的最后工作日为三月底,也就是3/31。
特休尚有三天未休。
请问,离职单的日子我应该要写到4/3吗?
老板娘一直叫我时间填到3/31就好,说剩下的三天特休会补钱给我。
但若是要用补钱的方式,这"三天特休"的劳健保部分依法也应要一同补上,对吧?
还是说,只要纯补三天的薪资就好?
↑查了下有关特休部分的劳基法,只有看到不能不给休,不然就要给钱这样子。
以下小小碎碎唸:
母上一直跟我说,如果公司特休这部分没补给你也没太计较,好聚好散最重要。
但是对我来说,这根本不是什么要不要计较的问题,这是我本来就应得的问题啊!
作者: kumikolu0913 (kumiko0913)   2015-03-11 09:27:00
健保除最后一天外,当月转出(3/31转出,算一个月。4/3则费用不会在原公司)并不会产生费用。而劳保跟劳退是以天计算。不然叫公司4/3再转出,你劳保自付额也扣3天。
作者: o36779 (没有水的瓶子)   2015-03-12 00:43:00
特休:你可以请,如果公司不准假,才能改发薪资!!! 如果是你自己未休完,公司不需要支付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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