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10正式提出了辞呈(3/9有口头告知)
总工作时间未达两个月
总公司人资的回应是离职须提早三天(说是内部作业时间)
但我实在不想留下来继续工作
于是人资告知可以先写辞呈,
辞呈上的离职日压在3/12,
3/11~12则是已请了事假,不会进公司
完成了相关程序,退还本月未工作天的薪资、及健保费,
今日下班走之前主管说我负责的工作(查核)尚未完成,
要我明天早上再过去一趟,
他检查过后如果还须修改,
我必须完成才可以离开,
回复是查核工作当初就已分配好,
自己的部分就须自己完成,无法假手他人
因为已经都退还相关预付的薪水及相关费用,
明天3/11我若没有回去协助完成工作,会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