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首次在这发问
我刚入职场不到半年
业务助理 周休二日
上班时间9-18 中午休息一小时
最近老板觉得业绩不好..(望)
要改成隔周休 礼拜六上半天,且是8-12
我想问的是
1.可以这样说改就改吗?
(有看到一些规定尚有“若工时更动雇主要与劳工协议...”之类的字句,
但如果劳工不要,感觉就被掰掰了也没权益可言不是吗QQ?)
2.若真的周休改隔周休
礼拜六上班没有加班费是对的吗?
(因为有人查劳基法,说2周84小时是正常范围,
但我疑惑那不是原本就“隔周休”的制度吗?
“周休二日”五个工作天的制度好像不太一样阿Orz)
已经爬文,但仅有一篇是类似的XD
问的内容稍微不一样,所以发文了~
以上 ,谢谢。
他要改是他的事,但你进来后才这样应该要算钱,否则你一个月就是有8hr在当义工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2-15 00:26:00要改可以但钱要给 不然为什么业绩不好就要帮忙做义工?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2-15 03:11:00不给钱也可以 但要注意放假天数是否有符合规定
作者: jessi127 (乐) 2015-02-15 07:50:00
劳基法有规定放假不同喔
我国劳基法本来就是变形的隔周休制度 大家周休二日是把那些有的没有的假日拿来补的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5-02-15 23:30:001.可以说改就改,你可以不同意,老板可资遣你,但预告离职或付这段期间的钱以及资遣费. 2.不用加班费,但隔周休有些假在周休二日公司是不放的就变成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