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妹以下有关违约金想请教
我目前任职于台北市某私立高职
担任职位(我不知道在校内究竟算什么,但是职称是组长)
对外是主办会计
这是经由同学介绍拿到的OFFER(并不怪同学 毕竟我们都是受害者ORZ)
在今年五月面试完 学校即要我签约
当初就有向我说明违约得付三个月违约金
聘书上面也有写
/栢xif
当时面试时 会计主任(我以为他是会计主任 大家都告诉我 是我的主任)
告诉我只需要简单会计观念就可以 学校帐务很干净
因此我觉得三个月违约金我也不会去付到
且小妹过去一年是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故跳到类公职 心里想的就是轻松多了可以准时下班好棒
总之 学校在面试完 就让我签约
完全没试用期(因为听大家讲 似乎可以很快上手 且也很轻松)
故就毫无戒心的签名 当时还天真的想 反正这在劳基法也站不住脚(但现在
我发现好像不适用劳基法?)
另外
我签约后 我发现私校法 我根本不能当主办会计
但是学校让我当主办会计
我7月份到职实习一个月 (并没有试用期这回事..)
(总之接聘了就算就是了)
到职第一天 就觉得学校帐务很可怕
一直都很可怕 真的 风险很高 (我的主任跟董事会有关系 所以他不能是会计
且他也不太管事..我都是直接面对校长
正常下班时间应该是4:50
但是时常为了等校长 等到七晚八晚
最夸张就是等了他三小时到了七点半
(要给他看薪水) 她才告诉我他不看 我人就在旁边 也不先讲一下...
且为啥薪水是会计算!?明明就有人事
不过这我事先就知道 就算了..
后来总之很多很不清的帐目
他都要求我做到他的目标
人在屋簷下 不得不低头
就在上星期
终于决算都告段落
(今天也送教育局了)
最近家母也刚好生病
于是乎我向学校提出离职
谈得过程很冗长
总之我得等找到下个人并且完成交接方得离职
只是我听校长的意思就是要我赔违约金
最令人生气的一句话是
校长:所以你宁愿赔三个月薪水也要回家照顾妈妈
我只回她:妈妈只有一个
校长开始告诉我 我只知道他表现出好意 但是我知道他心里根本不是
他说:你这样下去你也会忧郁症耶
..
来到这个环境 的确心情受影响很多 毕竟我观念已经根深蒂固
尽叫我做违法的事情
怎么能开心...
经爬文 没看到私立学校违约金问题
所以想来请教各位大大
能否给小妹点意见
因为我总认为赔违约金就是代表赔了就可以走人
如果交接完成才走人还得赔 那赔做什么? 且我至少得再等1-2个月才行..
当初我7月见习 组长也只教我一个月
我也知道这工作一定得交接
真的很想摆烂 可是又不能这么不负责
学校还有一点很令人生气
原本还有一个是会扶助我的人
但是 7月份时 事会扶助我的人以及组长一起交接给我...
各位想知道薪资吗 薪资总额是31K
主办会计31K 真的很好笑 我当初只以为我是会计组长!
刚开始有发现问题 但是我都以为决算这种重要要报局的东西会是正确的
但是根本不是
会计师也是蒙着眼睛就签了..
好 回到重点
请问各位大 这合约是否有问题呢
实在不知道要向那儿申诉才好
感觉以校长个性 就会先从我薪水扣 再叫我掏钱
为这种人卖命 真的觉得自己很低贱
不想再为非作歹了
虽然也有想过还是钱就给一给就算了
但身边的人都叫我不要被吃死
各位大大 觉得呢???
真是夜长梦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