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定期契约 与 失业给付

楼主: parfait1984 (par ici)   2014-09-22 23:17:29
※ 引述《xup6fm06 (无尾熊)》之铭言:
: 最近找工作
: 遇到一个问题
: 该公司征正职员工
: 我去面试后,录取了
: 但要求签订二份合约
: 1. 劳动定期契约,三个月
: 2. 保密合约
: 说是如果三个月内
: 未通过考核,即解约=没工作
: 我询问这样是否会发给[非志愿离职证明]
: 答复[会]
针对定期契约这个部份
我曾询问过劳工局劳资调解的调解人过
常见就是签约绑年限赔违约金,还有签立定期契约
赔违约金的契约,若资方在期限未满(如绑2年)请你离开
从离职该日到期满前的薪资均可求偿
反之,劳方想提前离开,资方对劳方求偿是合乎规定
定期契约部份也是亦同,在未满期限内资方请你离开
也得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书给你(未满3个月无资遣费)
: 如果三个月合格,则视为合格任用正式员工
: 思考后,觉得有些问题
: 想请教板上大大解惑
: 1. 定期契约内并未载明,未通过考核,会发予非志愿离职证明
: 如果未通过,又没有给我证明
: 我能申请失业补助吗?(前面已工作三年)
: 是否应该要求载明此项?
: 或是就算没有给我,我也能申请失业补助?
只要在3个月内请你离开,记得跟他们要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你前面若有投保3年劳保,离职隔日就可去登记
但请领的失业给付则以你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60%
: 2. 合约也没有载明三个月后合格,即为正式员工
: 等于也有可能三个月后,又要我签一份定期契约
: 那是否应该在该份定期契约,
: 注明三个月后继续任用,即为正式员工?
3个月后应该是另外签一份不是定期劳动契约
如果再继续签定期契约,这....就有点变相延长试用
要注意你的到职日,要从你再这间开始上班的第一日起算
这会影响你的特休等权益计算
但也有公司没有另外再签一份新的
就直接继续让你做也是有可能
期满后最好跟主管或是人资再确认,是否成为正式员工
只要合约没有什么坑你的约定,还有不合劳基法规定
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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