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决定转职跳槽
跟新公司表明 必须拿到书面offer 才会提辞呈
后来收到了email的offer 也提了辞呈
结果对方现在要反悔了 重开了一个条件差很多的offer
想请教大家 我可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但当时收到email offer 并没有进行双方签署的动作
这样会不会被对方说不算是正式契约?
作者:
ambe (())
2014-09-21 01:44:00我觉得你不用考虑去新公司了 ,连发offer letter都可以反悔……谁知道进去会不会有更多鸟事
的确不太想去了 但我想请教 难道我不能申诉他们 或争取任何补偿吗?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9-21 01:49:00eamil上面有对方人事或主管的签名吗?? 有的话才算有效而且你必须要回传表示同意才算完成契约要申诉可以找劳工局 我是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啦...要拿到赔偿的机率非常低 因为你要举证你要求的金额和理由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9-21 02:29:00不用争了吧 书面还反悔的肯定不优
作者: QK199 (有时候......) 2014-09-21 05:32:00
看破爱别人吧,那一家公司能透露一下,以免踩到地雷
作者: www2967 (www) 2014-09-21 09:09:00
宣传一下吧 这工作我看可以放弃了 最后瞎掰说搞错谁敢进
作者:
whityhu (安牛~不要跟畜生计较牛~~)
2014-09-21 09:17:00这种没信用的公司 进去后一定一堆问题
没签名应该就不算有完成 而且除非你跟旧公司完全翻脸还是别去这种鸟公司吧
作者:
skizard ( )
2014-09-21 14:20:00把公司明讲出来黑他 然后不去该公司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4-09-21 14:54:00申诉根本得不到任何赔偿 你能做且最有用的 就是公司名称讲出来 让大家知道这间公司的做为 你如果连陈述都怕东怕西那也别出来争了 鼻子摸摸继续找工作吧陈诉事实
作者:
ab4daa (nooooooooooooooooooo)
2014-09-21 17:44:00公布公司名+1
作者: angle02 (angle02) 2014-09-21 17:51:00
公布公司名+1
作者:
Addidas (天堂 地狱 一线间)
2014-09-21 18:57:00这种作法值得在板上黑单或长期置底了 且无法律问题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14-09-21 19:56:00电子邮件请确认发信人的位阶,如果是有权发offer letter的人,那就有一定的效力,不然一堆公司都用mail发订单了难道电子邮件就不被当成文书吗...申诉且举证自己的损失
作者:
sc1 (sc1)
2014-09-21 20:35:00两头空
作者:
Treant (红影)
2014-09-21 20:45:00请直接公布滥公司名称连offer都可唬人 这一定是很差劲的公司
作者:
boston31 (boston31)
2014-09-21 21:23:00直接公布吧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4-09-21 22:40:00真的好衰,一边辞职了另一边反悔...
作者:
aquine03 (馒头...)
2014-09-21 23:11:00我懂....我也曾这样过....加油!快找下一家吧!!!
作者: kwhitomi 2014-09-22 12:33:00
拜托公布公名!
作者: isa12pp 2014-09-22 12:41:00
公布公司名+1
作者:
ahbean (东风未放晓泥干)
2014-09-22 15:21:00拜托公布公司名 唯一能治它的就是抵制
作者:
fish005 (Fish)
2014-09-22 23:16:00台湾有些人就是怕事,都被阴了还不敢公布,享用这里的资源,轮到你贡献的时候又不敢
作者: atonlexus (皮鞋客) 2014-09-23 22:07:00
帮楼楼上fish005嘘
作者: dluog (gleen) 2014-09-25 01:52:00
争什么呢 妳怕东怕西的 连公布都不敢^^摸摸鼻子 洗洗去睡吧
作者:
dabiann (大便)
2014-09-25 15:36:00匿名跟苹果爆料, 快速报仇的方法. 劝你也不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