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于7/18离开待了两年的公司,并于7/21到新公司报到。
然而到了新公司后,发现工作内容跟环境不符期待,想尽快重新找工作,
便于7/31离职。
由于只待不到两个星期,我也不认为这可以算一份正式的工作经历,
因此也不会秀在履历表上。
当时离开的时候有跟新公司要劳/健保退保单。
问题来了,近日又应征上了一个新工作,此公司要求我提供劳/健保退保单,
但是第二份工作我并未在履历上提及,
而第一间公司却不愿意开给我劳退保转出单..说因为上面有公司资讯,
并表示新公司仅需要离职证明即可,不需劳健保转出证明。
我想问的是,没有劳健保转出单会有影响吗?
而要给新公司的话,是要给第二份工作的转出单才有效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