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一个客诉,就被开除

楼主: ryuuki (Eeee)   2014-07-19 19:59:14
※ [本文转录自 ServiceInfo 看板 #1JoTmKiw ]
作者: ariel100 (ariel) 看板: ServiceInfo
标题: [讨论] 一个客诉,就被开除
时间: Sat Jul 19 10:46:41 2014
本身是维修中心的前台人员
从事这行也一年多了,原本预计六月底就要离职
但在离职前被客诉遭公司开除
那天之后的薪水不算就算了
年满一年应休未休7天特休
之前说好要换成工资给我,也不给了
被客诉的情况如下:
那天接到客户来电表示,电脑显卡疑似有问题,但平常工作要用到他
我也和他表示,维修中心因为没有库存,检测加订料基本都需要3~7个工作天
再加上最近维修中心案件量比较大,有时候都会超过预期的7天
最后和客人一直谈不拢的情况下
我委婉的表示,可以考虑问看看其他维修中心
客户大怒之余,刚好又认识我们老板
就直接和老板反应,老板当天就请我走人
我承认我处理不当,但是服务业被客诉乃人之常情
我并没有因此造成公司财务亏损或影响商誉,造成公司客户流失阿
公司有什么损失,可以接就这样开除,然后之前说好的什么也不给
之前我们公司曾发生过回复客户装置,造成客户死机无法再使用
客户因此向消基会申诉,公司最后免费为客户更换整新机
公司造成这样的损失,那个人现在却还好好的在公司,公司的评鉴基准又在哪里
上劳资争议调解,资方态度相当硬,坚决不撤消开除处分
请客位服务业大大评评理
如果这样的客诉就被开除,服务业员工人权何在?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07-19 14:05:00
你何时有在台湾服务业有人权的错觉?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07-19 17:03:00
服务业没有人权的,让你提早认清这个老板的真面目也好
作者: ariel100 (ariel)   2014-07-19 19:53:00
现在已经进入调解程序中,但公司那边态度很强硬想请问一下各位版友,还有没有其他好办法来争取权益
楼主: ryuuki (Eeee)   2014-07-19 19:58:00
帮转salary
作者: rannin (谁不知鬼查觉)   2014-07-19 20:11:00
不懂你要什么权益,那七天特休可以要的回来,但公司出具证明你自己没有请假的话那可以不给你转成钱,特休故名思议为特休,你不申请公司不必给你钱,另外口头契约虽然成立但你没有录音吧?
作者: www2967 (www)   2014-07-19 20:21:00
要拿资遣费 非自愿职 劳工局建议问问 我也不是专业@@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14-07-19 20:21:00
要人权可以上街头抗议 要公平可以去办公室抗议现在的你应该是去争回你被开除应该给你的东西而不是自怨自哎自己没错莫名其妙被开除没有人权
楼主: ryuuki (Eeee)   2014-07-19 20:51:00
原Po有说已经进入调解会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7-19 21:00:00
其实我看不太懂 开头说六月底要离职 现在被提早资遣又不爽文中也没提到有没有拿到资遣费和非自愿离职证明只是在强调自己的权益受损 到底受损的是??
作者: f124 (....)   2014-07-19 21:29:00
被开除很好阿 在自己离职之前可以去劳工局投诉开始领失业补助重点是资遣费跟非自愿离职 剩下都不重要吧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4-07-19 21:40:00
私人公司开除员工的自由度很高 就这点来说原po没什么可以争要争的是非自愿离职证明与资遣费
作者: icestorms (讨厌这样的自己)   2014-07-19 23:06:00
楼上还有预告工资20天喔,满一年的话。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4-07-19 23:34:00
资遣费 非自愿离职证书 ~本来就想离职了还能多拿多棒
楼主: ryuuki (Eeee)   2014-07-19 23:39:00
看起来原po是被公司以劳基法12条之4弄走的但原po所犯情节并不构成情节重大(比他严重的同事还安好)的样子
作者: petertg (TG)   2014-07-20 01:52:00
开除=资遣,离职前被资遣根本超爽的吧可以拿到资遣费+非自愿离职证明,特别是后者很难拿到至于被客诉,那根本不是重点,要开除你我可以找好几种理由人权什么的不用想了,台湾不是大陆,劳工没什么保障的
作者: jily (吉利)   2014-07-20 02:03:00
开除!=资遣 开除是劳基法第12条 没有资遣费 资遣是第11条
作者: CLFJ   2014-07-20 11:04:00
楼上正确,开除是没有资遣费的。但是开除的条件也很严格,不是公司说了算。要符合劳基法定义的开除要件才算数例如连续旷职三日、遭判刑法入狱、严重伤害公司名誉等等...照本文,楼主不该被开除,最多只能说不适任或表现不佳被资遣劳基法第十二条(一般所谓开除) http://goo.gl/7l6Q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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