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育婴留职停薪 23 万9000余人受惠

楼主: alterna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2014-06-28 11:51:58
育婴留职停薪 23 万9000余人受惠
【经济日报╱记者江睿智╱即时报导】
劳动部表示,自2009年5月起增发“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截至今年4月底止,育婴留职停
薪津贴受惠人数达 23 万 9,000余人,且78.31%劳工在原单位复职。
自2003年 3 月《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后,即明定“育婴留职停薪制度”。2009年 5 月
起,增发“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截至今年 4 月底止,发放津贴金额共计210 亿余元,
政府补助雇主负担之社会保险费部分,共计44 亿 8,985 万余元。
劳动部指出,从劳工保险局针对劳工于育婴留职停薪届满后返回原单位加保之统计资料来
看,届满后仍在原单位加(复)保(曾复职)者达 78.31% ,届满后未回原单位,但至其
他单位加保者亦有 15.27% ,届满后离开职场者仅为 6.42% 。
另依据劳动部以曾领取就业保险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且目前在职之受雇劳工为受访对象之调
查统计显示,劳工于育婴留职停薪届满后继续投入劳动市场者为 97.3% (其中返回原单
位者为 83.1% ,未回原单位另觅他职者为 13.9% ,自行创业者为 0.3% ),未继续投入
劳动市场者仅为 2.7% ,多数理由为陪小孩成长。
劳动部认为,从实际数据来看,劳工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多能顺利重返原单位复职,且未
来会再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者,高达 88.7% ,显见育婴留职停薪制度确已发挥协助劳工兼
顾工作与家中年幼子女照顾需求之功能。
育婴留职停薪制度实施以来,除了津贴之发放外,民众关切的另一个焦点为育婴留职停薪
期满是否能够顺利复职的问题。劳动部指出,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复职”指回
复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时之原有工作,而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申请复职时
,除有法定情形且经主管机关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绝,且不得有任何不利处分。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769031.shtml
作者: cindydi (小C)   2014-06-28 15:46:00
http://goo.gl/autNvK AmiLuLu OL上班用小牛皮跟鞋
作者: gerkk (小懒熊的宝贝老公)   2014-06-28 17:31:00
更多的是被逼离职阿...
作者: magicpd1983 (Liu Love)   2014-06-28 17:34:00
公务员占的比例?
作者: mayko (mayko)   2014-06-29 01:03:00
复职不得拒绝,不得有任何不利处份...哈哈,那个笨公司会明著来,搞东搞西的才可怕呢...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4-07-03 01:52:00
这篇是劳动部发的新闻稿,还有人问公务员占多少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