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imeKobe (一个人喝咖啡)》之铭言:
: 今天跟主管提出要做到7月初
: 劳基法不是有规定在公司未满一年者10天前提出就好了 ?
: 如果我提出时间超过10天 就可以不去了吗?
: 因为主管叫我待到8月在走 让他们训练新人
: 公司制度很怪 人数都是请刚好的
: 如果超过10天不去会怎样吗 ?
超过10天不去不会怎样
如果公司因此没有给离职证明,可以去劳委会检举
现在很多公司都这样
人都请刚好,然后还责任制
有人要提离职就想办法慰留拖延
建议原po 如果公司之前对你没什么人情
也不用为公司着想太多
台湾公司就是都这样被宠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