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的妈妈预计今年八月底退休
是劳保旧制且已符合退休资格(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满五十五岁)
于今年三月就有告知雇主八月底要退休
我妈是在私立的安亲班任教
由于这个暑期班学生招生人数过少
所以老板就故意在这礼拜叫我妈只能做到六月底
说她反正就要退休了
就是不肯给这最后两个月的薪水
这样算不算是恶意解雇?
还有我妈的实际薪资是三万一左右
但老板却低报成两万七
找老板要求提高申报薪资
却被他以我妈带的学生人数越来越少为由拒绝
现在如果要重新申报也已经来不及了
我妈已经半年就告知老板要退休
但老板却迟迟故意不肯提高申报新资
是否算是违反劳基法?
我妈在安亲班任职已经二十多年了
老板不顾多年情份我妈也不愿再忍受了
如果最后真的不幸告到劳保局了
这样子是否合乎检举条件?
不知道在此发问这个问题是否恰当
还是有其他版比较适合讨论关于退休纠纷的问题?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