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法务部分说明

楼主: osalucard (奥萨)   2014-10-08 05:52:29
※ 引述《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之铭言:
: 各位使用者好,
: 关于大家关注的pttradio案,
: 在此报告本案部分大家关心的问题。
: 1.关于未审先判
: 许多使用者关心这部分,
: 认为本站站长未审先判。
: 所谓未审先判的禁止,
: 或者所谓无罪推定,
: 应是司法机关运作的原则。
: (尤其是刑事司法)
: 本站与 kinple 先生相关的,
: 应只有"民事权利授权与否"、"两方对粉丝页的民事权利归属认定"之问题。
: 基于本站的考量,
: 本来就可以自由授权他人亦或是终止授权。
没错,只要合约没规范,想终止就可以终止
差别在PTT的信用受损与否
我想法律也不会去管你信用受损不受损,又不是别人做的决定
你家的事!
: 对于本站来说,
: 大家关心的,
: 毋宁是站长为何下这个决定,
: 下决定是否是恣意的,
: 下决定时之动机是否正当。
: 就本案件来说,
: 站长们收到的检举,
: 并非黑函,也不仅一则,
: 且清楚知道是何人检举。
: 只是检举人不愿意对外具名。
: 如果站长收到多方检举,
: 因此终止授权,
: 这不应该是错误的。
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你们当初的指控,现在都无法得到全部的验证
只有那8500元的部份验证
反正你都认为你们不能走检举abc那套了
其实公布检举内容,不公布检举姓名也非难事
(就像法院处理性侵案件一样)
把检举内容摊开来,然后得到验证
指控过头的就道歉
这样是对PTT的信用做保护
不然以后谁要跟PTT合作
看到PTTradio的案例,大概心理都会胆颤心惊吧
心想会不会哪天被检举搞倒
而这检举是不是真实存在,检举了些什么都不得而知
但是名誉受损已成事实
(100元误餐费和10万元酬庸是不同程度的名誉受损)
: 事实上,
: 金宝也在八卦板 #1KBI5tu- 中提到
: "对于PTTradio粉丝页收取赞助费用,跟站方认知不同"。
: 其跟本站有认知的不同,
: 本站当然可以终止民事授权。
: 我们想请使用者谅解,
: PTT 并没有现实生活中的调查权限,
: 当我们收到检举,
: 而认为该检举非黑函而且是有可能成立时,
: 先予终止授权是可以选择的一条路。
: 这不是未审先判的问题。
看到你跟yunjin一样长篇大论,就觉得不够诚实了
这边已重复前面说的了
这是公告,不是回文,知道差别吗?
总之,我们乡民也可以认为这些指控根本不存在
而你们也只能继续拿PTT的信用继续装死继续坦而已
: 2.关于程序正义,
: 本案里,
: 公关站长的问题在于,
: 做出重要的处理决定、停止官方授权的时候,
: 没有经过第三人确认,
: 没有经过站长群通过,
: 也没有经过听取法务的意见。
: 收到检举后,
: 没有给予金宝足够的机会陈述意见。
: 即作出停止授权的决定。
: 由于鲁莽行径,
: 站长群会议决议将二位站长分别免职、处以停权六个月。
: 我们也决议未来严格要求,
: 重大公告必须在经过至少第三人之审查,
: 才可发布。
: 本站法务部也会请站长们对于解除授权或其他的对外关系,
: 应与当事人有更多的沟通。
: PTT 近年担负许多社会责任,
: 承受许多期待,
: 对于本案没有依照程序正义,
: 这是我们的疏失,
: 向各界致上最大歉意
你这边就是在重复jzs公告说的话了
乡民发的一大堆文你有看过了吗
八卦板的“allyours”“ptt”标题的文章都看过了吗?
我那篇质疑yunjin说谎的文章看过了吗?
(同样事项,可以质疑jzs,只是文章没提到)
这样还要判yunjin半年、jzs无罪吗?
大家都看出来你们在袒护allyours了
就你法务站长没看出来?
你也跟着袒护吗?
今天是allyours在bm板使出黄金切割之术
自爆(但自己不知道)你们站长群袒护他了,和连营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是我们乡民在这边凭空臆测,ok?
: 对一个没有公权力的站台,
: 在做出停止民事上授权关系的决定时,
: 要求经审判程序、不未审先判,
: 要求经过严格程序正义的检验,
: 是一件大事。
: 这应该没有其他的网络站台这样做过。
: 我们仅能尽量听取大家意见,
: 尽量研拟应注意的程序提醒规定。
又在重复、又在倒带,这是公告!!!
: 3.关于将粉丝专页设定为未发布、未公开的后续处理
: 据了解FB功能之使用者提醒,
: 若仅设为未公开,
: 并不会使粉丝页面 14 天内被删除,
: 此部分本站也会留意
: PTT 法务部
结果还是没出示任何足以证明你们是授权行为的文件
对金宝而言,那就要承受可能侵占、侵权的风险吧
对乡民而言,就继续拿着PTT的信用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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