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法务部分说明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10-08 04:53:54
1.
终止授权没人有意见。
你甚至不须具备任何理由,
直接公告因为理念不合或认知不同,
从今以后不再与之合作就好了。
乡民根本不会,
也不想知道你干什么忽然要终止授权。
但今天出来捅人一刀,先说别人索贿,
后来发现是拉赞助维持电台营运,
还不一定是金宝本人拉,
甚至拉赞助的时候,a 还是管理员看得到所有往来讯息。
监督不利,怠忽职守的 a,
跟未审先判、滥权搞乌龙的 y。
乡民要的是什么,y & a 都拔掉。
a 姑且拔掉,理由什么就算了,
你们高兴给他一个好听一点的下台阶,
乡民也不是很想管你们搓出来的汤圆。
但 y 还留着,
甚至只暂停权限 6 个月,
这是发生什么事情?
念在初犯其情可悯吗。
还是要让乡民知道,
今天即便有个站长污蔑你,
剥夺你的权限,掠夺你 PTT 站外的资源,
也不会被拔站长权限就对了。
退一万步,这些都不看,
只以当天“被直播”的内容来说,
此人的态度观念,
到底哪里算得上“适任”,
难道是支持站方可以随意搞,
所以予以慰留吗?
2.
程序正义没人要负责,
结案。
3.
粉丝团等法院结果,
乡民准备好爆米花,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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