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板主是否可任意依自己想法水桶?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4-09-08 02:24:28
※ 引述《rosy0128 (小羽)》之铭言:
: ptt 官方的规定,我是觉得一直在法律边缘游走.难怪之前会上新闻.
: 先附上一篇判决..
: http://www.drkao.com/2nd_site/diary/664.htm
这篇只是Q&A,并非判决。
: 另附上 ptt 官方发的信...
: > 此乃本站与您之民事关系,
: > 水桶或暂停发言设定、删文设定、退文设定等,
: > 乃本站依民事契约终止部分原先无偿提供予您之服务,
: > 板主所为此类设定非为无权或无故,
: > 应无由成立刑法妨碍电脑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诽谤罪。
: > 请勿滥行提告
我相信这封信的内容绝对不只有这样。(请见文末)
: 如果依照这个判决结果,再加上 ptt 发给使用者的这封信,
: 可以看得出来, ptt 官方在诱导使用者放弃他的权利.
这并非诱导使用者放弃权利,而是提醒使用者不要滥用权力。
板主执法需有根据,而这个根据就是板规,板规的制定不得牴触本国
法律、本站规定、群组规定、小组规定。
但很遗憾的,有些使用者违规在实,却滥用了提告权。
倘若板主执法有问题,为何这些告板主的案子,判决几乎都是不起诉?
: 另外,以前我曾发生过文章被 ptt的人盗用的情况,而该版
: 版主,却帮盗文者说话,甚至把我水桶,跟 ptt 官方申诉也
: 是帮版主说话,却没认真去了解事情的状况.
: 其实当时我是可以去提告的,要告 ptt站方与该版主!!
: 不过当时想想觉得麻烦,还是算了.
此部分并无相关资料佐证,不予评论。
: 随着网络上违法的事愈来愈多,法院判决也增加,我想以后
: ptt 站方应该再也不能只靠它自己的规定来否决使用者的
: 权益.
使用自己规定的并非只有PTT,诸如各论坛、公司行号都有一套自己
的规定,但他们自己订的规定都不能牴触到本国法律。
另外,对地方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至高等法院,对高等法院判决不
服,可上诉至最高法院,为三级三审制。
在PTT,对板主判决不服,可上诉至小组长,对小组长判决不服,可
上诉至群组长,对群组长判决不服,可上诉至板务站长,为四级四审
制。
同上面所说看板自治,在一般情况下,站方不会去借入干涉板主判决

您说的官方护航,在没有提出相关事证下,不予评论。
上面所提到的信件,完整内容应该如下。
Gossiping 看板已暂时停止让您发表意见。
开始时间: 08/01/2014 19:35:35 (期限 2 天,此为执行时间,非原始犯规时间)
原因: 自检 行为轻微 警告一次结案
其它资讯请洽该看板板规与公告。
请注意,
您目前使用的网站服务乃本站无偿提供,
本站可随时停止对您提供本站的免费服务.
依照您过去已亲自同意之使用者条款,您已同意本站板主基于管理之考量,
得将您之帐号设定停止看板服务(水桶或暂停发言)、
删除您发表之特定文章,
以及退回您发表之特定文章。
此乃本站与您之民事关系,
水桶或暂停发言设定、删文设定、退文设定等,
乃本站依民事契约终止部分原先无偿提供予您之服务,
板主所为此类设定非为无权或无故,
应无由成立刑法妨碍电脑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诽谤罪。
请勿滥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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