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板主是否可任意依自己想法水桶?

楼主: rosy0128 (沉默娃娃)   2014-09-08 01:14:46
※ 引述《garlic5566 (蒜)》之铭言:
: SYSOP你好~
: 近期因LOL板公告文
: https://www.ptt.cc/bbs/LoL/M.1408131726.A.233.html
: 而在(G_Strategy)组务板 有讨论
: http://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08151469.A.0F1.html
: 板主是否可以在没有任何相关板规规定之下迳行水桶
: 这个问题找很久找不到
: 主要是有两个地方
: http://www.ptt.cc/bbs/Violation/M.1285741854.A.99C.html
: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有规定什么是违规 谁认定 怎么申诉
: 里面有说板内违规的话板主认定是否违规
: 什么是违规行为也有详细定义
: 依此可知使用者违反板规可由板主处理之
: (依第二编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之九)
: 另外
: http://www.ptt.cc/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其中板主权力内有规定
: 板主有"看板管理权" 其中包含水桶规定
: 前后推敲之下
: 若使用者完全没有违反 站规板规群组规等等 任何一项规定
: 板主是否可因拥有"看板管理权" 任意水桶任何使用者?
: 甚至LOL板这个公告中是连PTT帐号都不知道 直接水桶"LOL帐号"拥有者
: 用跟PTT完全无关的LOL游戏与现实生活中行为
: 在完全无成文规范下直接水桶
: 是否合于站规?!
: 还望站方明示
: (若走错板能否说一下这个要去哪里问?我逛很久找不到解释站规的地方QAQ)
: 谢谢!
ptt 官方的规定,我是觉得一直在法律边缘游走.难怪之前会上新闻.
先附上一篇判决..
http://www.drkao.com/2nd_site/diary/664.htm
另附上 ptt 官方发的信...
> 此乃本站与您之民事关系,
> 水桶或暂停发言设定、删文设定、退文设定等,
> 乃本站依民事契约终止部分原先无偿提供予您之服务,
> 板主所为此类设定非为无权或无故,
> 应无由成立刑法妨碍电脑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诽谤罪。
> 请勿滥行提告
如果依照这个判决结果,再加上 ptt 发给使用者的这封信,
可以看得出来, ptt 官方在诱导使用者放弃他的权利.
另外,以前我曾发生过文章被 ptt的人盗用的情况,而该版
版主,却帮盗文者说话,甚至把我水桶,跟 ptt 官方申诉也
是帮版主说话,却没认真去了解事情的状况.
其实当时我是可以去提告的,要告 ptt站方与该版主!!
不过当时想想觉得麻烦,还是算了.
随着网络上违法的事愈来愈多,法院判决也增加,我想以后
ptt 站方应该再也不能只靠它自己的规定来否决使用者的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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