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低收入户申请资格请益(基隆市)

楼主: Schredder (许瑞德)   2020-01-23 00:38:17
大家好
我想帮亲戚请问一个申请低收入户的问题
亲戚家庭情况:
基隆人
亲戚本人是轻度身心障碍
有一位70岁父亲
无不动产,全家存款亦未超过5万
这样他们家的情况是只有本人算工作人口,
但他本人为身心障碍者,依其核算收入百分之五十五计算。
亲戚本身有接临时工,但收入未达基本工资(平均约1万出头)
以他的情况,假设是用钱最多的基本工资23,800计算
他家每人每月生活费为23,800*0.55/2=6545,全家总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12,388
(如果是用临时工的钱来算就更低了)
这样看来他的低收应该是会过
但我查基隆市的规定
四.依据社会救助法第11条规定,内政部颁定台湾省低收入户生活扶助等级如下:
(一)第一款:全家人口均无工作能力,且无收入及财产。
(二)第二款: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总人口数三分之一以下;
且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费标准三分之二以下。
(三)第三款: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费三分之二,
且在最低生活费以下。
我发现他是介于第二款和第三款之间
(他家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为总人口数二分之一,不符合第二款;
但是他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未逾三分之二,情况又比第三款更惨)
想请问有人知道这种情况是适用第二款还是第三款吗
感谢
作者: ototodavid (ototo)   2020-01-23 02:01:00
其实打去区公所问,会比较有详细的答案喔!
作者: tpstps (碰藤)   2020-01-23 10:43:00
送件以后就知道过不过跟是第几款。用讲的不准,要资产调查出来才知道。有送有机会。
作者: ChaseballQQ (球球)   2020-01-23 16:06:00
工作人口跟列计家庭人口是不同的喔 家庭人口还会包含直系血亲一亲等跟列计扶养人口喔然后他的收入应该不会用基本薪资去算 而是经常性薪资2万7千多去算身心障碍要中度或是有医师证明不能工作才算还有那个收入折55%哪来的 是将来才有吗?依他的情况 如果没结婚没小孩只有老爸而已的话 家庭人口计算上会是他跟老爸两人工作人口会只有他每月收入是2万7千多除二1万3千多但是今年最低生活费是12388喔不过这还是要问公所才准啦 没过记得一个月内提申覆有工作有收入基本上就一定至少用基本薪资算 就算实际低于基本薪资还是会用基本薪资算 如果提不出薪资证明会直接用更高的经常性薪资去算喔
楼主: Schredder (许瑞德)   2020-01-23 17:31:00
55%是社会救助法地5-1条有写,前天打去公所服务人员也这样说,因为问题太多一下也想不到要问公所什么后来自己上网帮他们查一查才查到这些资讯,结果就过年了,年节后会再请他们直接去公所询问,谢谢大家的回复
作者: TC (东文士)   2020-01-23 17:41:00
原文提到案主是临时工,这通常实际收入很难申报所得,所以他的所得应该会用基本工资*0.55来计算没错。但一切等年后送件问区公所吧!
作者: maya10027 (离离)   2020-01-24 01:45:00
所以爸爸没有其他的孩子了是吗?如果有的话都要一并列计喔,当然详细还是要等年后问公所比较准确
作者: Yellowmen (鸭肉面)   2020-01-24 13:06:00
有从事工作之身障 应该平均薪资(27k)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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