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好
第一次在这个版PO文
先自我介绍一下
2019五月开始在一个小小协会担任职代教保员(代一个育婴假的教保缺),2019.11月底离职
面试的时候我是有跟主管争取说能否做到领年终的时候再走,
结果那时候主管说不OK。(说这样协会还必须给那个育婴假老师钱)(后来发现他根本胡扯)
然后,在争取不到这样的福利后,
就在隔天要签的契约上写着:不可以在快年终时,争取年终奖金。(心里面的感受真不好)
因为第一次踏入社福界,也第一次做教保职务代理人的工作
想要请问一下前辈,
难道这样的"职务代理人"连一毛年终奖金都没有,是惯例吗????
(有的一般公司比较好的至少会包个红包)
虽然他有请我回去吃尾牙,
但是就是很疑惑这个问题,虽然年终奖金已无法拿到
但是就是希望能够借此了解一下社福界的一般现象也好。
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