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社工/社福人支持婚姻平权及性平教育连署

楼主: woojc6430 (大众韦汪喵)   2018-11-09 23:21:24
因应最近的公投!社工/社福人本着社会正义、社工伦理的专业立场,
发起此项连署,今日起将连署至11/17晚上,
拜托各位先进、伙伴、同仁们帮忙连署以及转发出去!
让社工/社福人支持平权的声音传到各地!
https://reurl.cc/VE3LY
作者: dogora (喂鹿人)   2018-11-10 01:36:00
作者: Baikinmanlin (細菌人)   2018-11-10 08:22:00
作者: ssfftt (种子)   2018-11-10 11:06:00
已填
作者: lamn   2018-11-10 11:49:00
已连署
作者: ctcawa (ctcawa)   2018-11-10 15:37:00
作者: melonlon (冬天的猫饼)   2018-11-10 18:44:00
已签
作者: uoyabc (Jester)   2018-11-10 20:27:00
已填,推
作者: td162940 (会走路的香菇)   2018-11-10 20:30:00
作者: fooso (蚌壳)   2018-11-10 21:59:00
已联署
作者: 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   2018-11-10 22:13:00
我实在是不懂耶 除了性平教育意外 其他三个公投有意义吗?大家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吗? 公投过与不过 根本不影响民法适用同性婚姻的问题阿 有多少人认真看过释宪748阿
作者: tony864200 (小翌)   2018-11-11 00:10:00
为什么社工就要依照你的说法去做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01:54:00
主要是设立专法....如果不要依照人家的方式,你就不要填写啊..我想多人都有认真看过748 https://taiwanfamily.com/102537
作者: ienet788 (风尘的回忆)   2018-11-11 02:01:00
这虽然觉得人权不该公投但目前看起来已经是政治风向议题了,而且就算真的给了专法,我实在无法想像专法派是不是知道专法需要优于母法的状况...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02:03:00
依照我国立法的程度,专法要写出来可能还有一段时间,可能依照民法先执行,但同志要的是平等人权
作者: ienet788 (风尘的回忆)   2018-11-11 02:06:00
至少能确定的是反同方的专法绝对跟我想像应该要优于母法的专法有一段很大的落差就XD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02:11:00
哈,很难理解他们这么多资源,但都没有思考过立法问题吗?
作者: ienet788 (风尘的回忆)   2018-11-11 02:14:00
就目前公投辩论结果,严格说起来专法也就只是因为释宪违宪所以反同方不得已得施舍的结果,至于给不给到跟现行婚姻制度的平等,基本上我是保守看待啦这几天看公投辩论真的会对爱家那几个公投的辩论人觉得说出这些立论是不是有经过查证都是疑问另外@westley,释宪其实只有说婚姻章未保障同性二人结婚违宪,但并未说婚姻章以外的部分毅然,这才是现在专法派想立专法的原因
作者: alex87957 (岁月催人老)   2018-11-11 08:39:00
反对的不投,支持就投,就这样~ 但不要讲的好像所有社工人都要支持哦
作者: elephant25 ( 肥蜜蜂)   2018-11-11 11:07:00
支持,只是社工如果不支持平权,我真怀疑能有资格当社工吗?
作者: ienet788 (风尘的回忆)   2018-11-11 11:26:00
不管支持与否,最后要付出的社会成本还是要大众摊平,尊重就好。等到最后真的是专法再来头痛要优于母法问题吧。至于教育问题,我真觉得外行干预专业是好事吗?正如我们常常会被议员民代关切一般,常常不见得是最好但会让大众爽的作为真的符合案主最佳利益?
作者: elephant25 ( 肥蜜蜂)   2018-11-11 12:35:00
现行特别法皆优于一般法 如果不优于就不应该订专法所以濛濛专法根本不需要讨论就是歧视专法 也毫无平权既然不想对同志好 当然就只能给他们一般的民法用啊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8-11-11 13:06:00
很感动,加油
作者: Thunderfresh (卡兹米尔)   2018-11-11 14:17:00
想投就去投,把不投的人扣帽子没什么意义吧.....
作者: ienet788 (风尘的回忆)   2018-11-11 14:37:00
本文跟推文都没扣帽子的意思阿,到时很有趣有些推文理解成二元的想法了就是
作者: 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   2018-11-11 17:26:00
我觉得ienet788 你可能没有仔细看过解释文解释文说 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制定或修订 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 得依上开婚姻章规定 持二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 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重点是 逾期“未完成” 也就是说释宪748是106.5.24发布如果于108.5.24 逾期“未完成”专法或是民法修订那就是直接纳入现行民法中重点来了 11.24公投结束 到完成开票统计算当天11.24 就完成统计 你只剩下6个月的时间依照我国修法的速度 还有立法院目前的政党分布你觉得有可能在半年内完成 草案订定 朝野协商 一读二读三读的这些行政流程吗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 到底是要专法还是民法的公投 根本没有意义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17:55:00
归到民法还是可以设立专法啊只是前后时间的问题,重点不是专法而是平权我不懂你觉得没有意义是代表什么,每个人对于意义的追求有所不同,你觉得没有就算了。不要觉得只有自己最懂,用这样的方式来对话。行政法还没设立时,不就参考民法,那有专法之后还要参考民法吗?不管时间点,大家重视的是平权平权你是人还是别人把你当作特别的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同志还是不需要,因为同志是人不是特别的需要保护的人,这样可以吗
作者: 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   2018-11-11 18:43:00
嗯 对 全世界你最懂 到底是才用这样的方式在沟通呢别人不认同 你硬要逼别人认同?! 这就是同婚的价值?!请你不要拉低同婚诉求的格调 可以不认同 但是尊重别人再者 到底是谁不认同同婚了?! 重点在跟你说法规的形成基本上不可能形成 所以投票的意义 就只有意识形态上的表达 就实际而言 我觉得没有太大的意义你可以拉到 这样的解释方式 我只能说 你好棒棒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18:48:00
有你棒吗 讲话这样讲我言论逼你认同了吗?你的意义就是你的不是吗 ?你前面的发言不就是大家在公投什么,真的知道问题吗?不是这样的方式在对谈就你最会拉高层次,别人都没你了解的多。好棒棒
作者: ienet788 (风尘的回忆)   2018-11-11 18:51:00
即使意见不同,也千万别流于指责二元论就是,或许我可能不清楚或是未能厘清全文,但我想上述的对话方式很难让人会有沟通下去的空间,我们都对这个议题有想法,但不代表不完全了解就不能用自己的方式去关心这个议题不是吗?至少禀持着自己的公平正义理念,去支持自己所要支持的就好,我们本来就无法要求每个有各自信仰的人追求相同的公平正义,但也别因为对单一议题有想法而去抹煞了这些人在其他领域的努力就是。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19:17:00
对话的方式很多种,要这样对话,又衍生这么多的解读,也只能笑了
作者: evo1222   2018-11-11 19:36:00
呵呵某些推文...
作者: yagmi (夯)   2018-11-11 19:48:00
拜托,投不投尊重个人信仰,但是平权这件事情应该是社工要不断推动的吧,我最近看到某学分班老师在群组贴反同婚的讯息,都发自内心的恶心起来,这样的社工真的能不带歧视的服务他人吗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20:01:00
是啊,平权不就是最基本的吗?
作者: elephant25 ( 肥蜜蜂)   2018-11-11 20:26:00
平权应该是社工人要有的价值没错 很多专业也是
作者: more6 (DIV)   2018-11-11 21:08:00
作者: ienet788 (风尘的回忆)   2018-11-11 22:15:00
其实我对平权公投的解读比较偏向政治压力取向就是,倒是很想知道如果两个都过会发生什么事情(笑相对来说对于用公投干预教育专业这事情比较令我担忧就是了可以预期对执政党政治伤害最小的可能就是一直放到生效,只是后续会搞死的是社会成本,毕竟公务员不会在没有法条下去解读自动生效这事情,端看内政部有没提前因应立法院修不出法现行测试现有系统的调整了
作者: gn771314151 (翔翔可乐果)   2018-11-12 16:52:00
个人意识支不支持是个人自由这无疑问,如果是身为社工就该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减少歧视与伤害的专业价值,只看各人对社工专业的实践愿意到达什么高度了
作者: Thunderfresh (卡兹米尔)   2018-11-12 17:06:00
纯推楼上
作者: kilen520 (每天都是新挑战)   2018-11-12 20:47:00
个人有尊重不同见解,自然应予保障与接纳,然而以专业身分之发言则不然,除非能提出更清楚的论述,不然连NASW早在2004年就已有支持同性婚姻的正式决议,站在社工伦理的立场,我认为反对难以站得住脚。
作者: leon8712 (达达)   2018-11-13 01:15:00
作者: vorstsky (未生)   2018-11-14 22:40:00
推多元主义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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