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政府社会处约用人员征才公告
一、人员区分:□聘用人员 ■临时约用人员
二、职称:社会工作督导员、社会工作员
三、名额:社会工作督导员3名、社会工作员1名
四、性别:■不拘 □男性 □女性
五、是否适合身心障碍者之职务:□是 ■否(请说明:需外勤工作)
六、上网期间:106年11月3日至106年11月10日。
七、工作地点、时间及需求人数:
(一) 云林县台西区家庭服务中心(原设中心):社工督导1名
云林县台西乡五榔村五榔17号(临时办公场所)
云林县台西乡中山路293号(中心预计建置地点)
每周二至周六上午8:30至下午6:00(周三延长至晚间8:00)
(二) 云林县北港区家庭服务中心(新设中心):社工督导1名
云林县北港镇新街里公园路332号
每周二至周六上午8:30至下午6:00(周四延长至晚间8:00)
(三) 云林县西螺区家庭服务中心(新设中心):社工督导1名、社工员1名
云林县西螺镇中山路227号
每周二至周六上午8:30至下午6:00(周五延长至晚间8:00)
八、资格条件与工作说明:
(一)社会工作督导员:
1.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大学院校社会工作相关科系
(组)毕业者,担任社工人员满4年以上,并符合社会工作师证照考试资格者
(2)国内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大学院校社会工作相关系所
硕士以上学历,并符合社会工作师证照考试资格,或领有社会工作师证照者
,担任社工人员满2年以上者。
2.工作项目:
(1)本县家庭服务中心个案服务、团体活动及社区方案等业务。
(2)本县家庭服务中心业务督导。
(3)区域服务网络建构业务。
(4)福利咨询服务及政策宣导推广业务。
(5)其他综合性相关福利服务。
3.待遇:
(1)每月新台币3万7,000元整。
(2)年终奖金1.5个月(依实际到职月数比例计支)。
(3)具社会工作师证照者,每月加给2,000元整。
(4)风险加给,每月原则加给1,000元整。
(5)加保职业安全人身意外险。
(6)依据本府及所属机关临时人员工作要点及本府请假须知核假。
4.其他: 精通国台语,须具有汽(机)车驾照,并自备交通工具。
(二)社会工作员:
1.资格条件:国内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大学院校社会工作
相关科系(组)毕业,并符合社会工作师证照考试资格者。
2.工作项目:
(1)本县家庭服务中心个案服务、团体活动及社区方案等业务。
(2)区域服务网络建构业务。
(3)福利咨询服务及政策宣导推广业务。
(4)其他综合性相关福利服务。
3.待遇:
(1)每月新台币3万3,000元整。
(2)年终奖金1.5个月(依实际到职月数比例计支)。
(3)具社会工作师证照者,每月加给2,000元整。
(4)风险加给,每月原则加给1,000元整。
(5)加保职业安全人身意外险。
(6)依据本府及所属机关临时人员工作要点及本府请假须知核假。
4.其他: 精通国台语,须具有汽(机)车驾照,并自备交通工具。
九、报名方式:
106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凭)检附自传、履历表(含照片)、毕业证书影本、
成绩单影本、社会工作师证书影本(无则免附)各1份,寄至云林县政府社会处4楼
妇幼科收【信封请注明应征社工督导或社工员】,资格符合者通知参加甄审,不合
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十、联络方式:
吴惠媛社工师,电话:05-552268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云林县斗六市府文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