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中低收入户的一些问题

楼主: fengwing (liberty)   2017-04-12 04:30:56
各位板友好,
不好意思,也想借个标题代妹妹询问中低的申请!
我的户籍在高雄,已经毕业且申请一般替代役,现与外公同住;
父母亲户籍在台南,成员还有爷爷、妹妹。
父亲届满60岁,无所得,母亲年所得约在20万,
妹妹有轻度身心障碍手册,且无工作,
而她即将生产且未婚,之后所需的花费,会造成家庭的困顿,
以前也曾申请,但爷爷名下的农地超标了一点,所以没过,
虽然今年资格放宽,然而土地现值比以前超过资格更多,
因此若将妹妹的户籍转到高雄,在申请中低收入户,
这样的作法是否可行呢? 一定会将外公的资产算入吗?
如果可行,以下是我算的家庭总收入平均,请问想法是否有错呢?
父亲:21009 (社会救助法第5-1条,60~65岁用70%的收入计算
母亲:21009 (未达基本工资,仍以基本工资计算
妹妹:21009 (5-3条,即将生产,算无工作能力
我 :21009 (即将服役,应该是不列计
月平均 = (21009*0.7+21009)/3 = 11905.1
谢谢大家!
作者: ad24 (挂网)   2017-04-12 09:23:00
户籍迁到高雄 就与外公同户籍 应该是会列入计算
作者: tpstps (碰藤)   2017-04-12 12:59:00
先申请特境,多少补贴一点点...
作者: Yellowmen (鸭肉面)   2017-04-12 15:14:00
妹妹障别是几类?另外并非生产就不计工作能力 要有因果关系才能免除外公只要有同住或同户籍 即使是你或妹妹申请都会算原则上新制一类的身障都不算工作能力 除非有保劳保不能工作的原因必须是怀孕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建议如果请医生开诊断证明嘱言上写因怀孕而致无法工作在于审查上比较能够符合5-3的状况
作者: ufo6123 (POPO)   2017-04-12 23:35:00
妈妈应该是算26230?
楼主: fengwing (liberty)   2017-04-12 23:44:00
怎么说呢?不到基本工资.不是仍以基本工资21009算吗?
作者: Yellowmen (鸭肉面)   2017-04-12 23:56:00
有工作的话 就算没有劳保或财税资料 就会算平均薪资基本工资是指有工作能力 但实际未就业 才会算基本工资不动产看看是否有既成道路或无经济价值的部分 或共有工作收入认定可参5-1土地部分可参5-35-3->工作收入->已就业者->2.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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