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台北] 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驻点人员

楼主: jdcbest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2016-04-16 22:16:23
※ [本文转录自 job 看板 #1N4HBQoK ]
作者: cuteright () 看板: job
标题: [台北] 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驻点人员
时间: Sat Apr 16 00:12:05 2016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公司:咏驰企业有限公司(统编28816526)
原征人公司: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北部办公室
(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488号12楼)
【工作职缺】
驻点人员
【工作内容】
业务A
负责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专案相关业务之统筹规划与协调
业务B
1.办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咨询会议作业相关事宜。
2.办理法规检视作业相关事宜。
3.办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国家报告作业相关事宜。
4.办理人权指标、法案影响评估及监测机制相关规划事宜。
5.办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相关教育训练及宣导事宜。
6.办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招标文件评选核销、拨款等相关事宜。
7.办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相关资料蒐集等相关事宜。
8.办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与相关部会、民间团体、委办单位业务联系事宜。
9.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业务C
1.办理身心障碍者福利及权益研习、教育训练相关计画事宜。
2.办理身心障碍者福利与权益宣导活动相关计画事宜。
3.协助办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招标文件评选核销、拨款等相关事宜。
4.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业务A
法律、外文、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经社家署认可之国内外相关学院、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学位学程以上毕业,或硕士班毕
业且有5年工作经验,并具备外国语言检定证明之人员(英、德、法、西、日、韩之一)
业务B
法律、外文、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经社家署认可之国内外相关学院、系、所硕士班或硕士学位学程以上毕业,并具备外国语
言检定证明之人员(英、德、法、西、日、韩之一)
业务C
法律、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经社家署
认可之国内外相关学院、系学士班或学士学位学程毕业或取得其辅系证书之人员
【工作地点】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北部办公室
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488号12楼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至周五 8:00-17:00(弹性上下班9:00-18:00)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国定假日
【公司福利】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三节奖金、年终、餐叙、教育训练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4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0,008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业务A 每人每月至少新台币5万1,347元。
业务B 每人每月至少新台币4万5,534元。
业务C 每人每月至少新台币3万3,000元,相关系所硕士以上学历每月增加薪资1,000元;
具有社会工作师证照每月增加薪资1,000元。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0008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业务A 1名
业务B 7名
业务C 2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张先生 majesty0201@gmail.com 0958068536
【其他备注】
代po 请直接联系联络人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04-16 23:12:00
待遇真高 外语检定是指哪一种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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