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 身心障碍者福利与权益专案人员

楼主: cuteright   2016-04-16 00:24:50
★机构名称:
人资公司:咏驰企业有限公司(统编28816526)
原征人公司: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北部办公室
(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488号12楼)
★职缺类别:驻点人员
★工作地点:同原征人公司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弹性上下班9:00-18:00)
★工作内容:
业务A
负责身心障碍者福利与权益相关业务之统筹规划与协调
业务B
1.办理身心障碍者福利与权益作业相关事宜。
2.办理法规检视作业相关事宜。
3.办理人权相关业务。
4.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业务C
1.办理身心障碍者福利及权益研习、教育训练相关计画事宜。
2.办理身心障碍者福利与权益宣导活动相关计画事宜。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薪资:
※薪资范围需有明确数值,不限制范围,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薪资。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者删文加水桶一周。
※同样职缺征才文至少需间隔2周,违者劣退。
业务A 每人每月至少新台币5万1,347元。
业务B 每人每月至少新台币4万5,534元。
业务C 每人每月至少新台币3万3,000元,相关系所硕士以上学历每月增加薪资1,000元;具有社会工作师证照每月增加薪资1,000元。
★征求条件:
业务A
法律、外文、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经社家署认可之国内外相关学院、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学位学程以上毕业,或硕士班毕
业且有5年工作经验,并具备外国语言检定证明之人员(英、德、法、西、日、韩之一)
业务B
法律、外文、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经社家署认可之国内外相关学院、系、所硕士班或硕士学位学程以上毕业,并具备外国语
言检定证明之人员(英、德、法、西、日、韩之一)
业务C
法律、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经社家署
认可之国内外相关学院、系学士班或学士学位学程毕业或取得其辅系证书之人员
★联络方式:
张先生 majesty0201@gmail.com 0958068536
★其他说明:
公司福利:三节奖金、年终、餐叙、教育训练
需求人数:
业务A 1名
业务B 7名
业务C 2名
代PO,请直接联系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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