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特教中心
★职缺类别:资源教室辅导人员
★工作地点: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一段129号 师大校本部图书馆校区博爱楼
★工作时间:1.聘期:105年4月1日~105年12月31日。
2.工作时间:08:00~17:00,周休二日,偶尔需配合加班。
★工作内容:
1. 执行身心障碍学生辅导相关工作(学习、生活、心理、生涯转衔等)。
2. 办理身心障碍学生辅导相关行政工作(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特殊教育方案及年度工
作计画、经费申请及结案、提报鉴定作业等)。
3. 支援本校特殊教育中心相关业务。
4. 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薪资:
1. 依“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招收及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施要点”规定,参考“本校建教
合作计画项下专任助理人员工作酬金支给标准表”办理,学士级工作酬金 31,520元、硕
士级工作酬金 36,050元。
2. 聘期:一年一聘。(本职缺系依“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招收及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施要
点”计画聘用,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时,亦依该要点办理解聘。)
3. 需通过试用期三个月考核。(试用期间签订三个月工作契约,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后,
办理续聘。试用期间薪资比照正式聘用薪资。)
※薪资范围需有明确数值,不限制范围,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薪资。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者删文加水桶一周。
※同样职缺征才文至少需间隔2周,违者劣退。
★征求条件:
1. 国内外大学毕业,以特殊教育、辅助科技、复健咨商、心理、咨商辅导、社会工作、
教育等相关系所或学位学程毕业者优先。
2. 欢迎活泼有创意、具有社团经验,对于身心障碍学生辅导工作具有服务热忱者。
3. 具特殊教育背景或有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务与行政工作经验者尤佳。
★联络方式:请将个人履历资料及自传于105年3月11日(五)前mail至yulichin0423@ntnu.edu.tw,并请
于主旨栏注明“应征资源教室辅导员-姓名”, 请务必来电确认是否收到资料。通过审核
者将个别通知面试,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联络人】尤小姐,电话:(02)7734-5079
★其他说明:
1. 个人履历(含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证照影本等)
2. 自传(附六个月内近照乙张)
3. 其他有益审查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