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板上的一些风波
我就直接贴上某协会声明的原文
看过得可以看文章后半部即可
都是公开声明资讯了 不要告我
大家就看一看 然后可以讨论 注意一下使用的文字
然后顺便长点相关诉讼的知识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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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法人高雄市小草关怀协会
6月12日 2:52 · 编辑纪录 ·
【小草报报~阿长嚼舌根】
“精神契约”,好文章要跟好朋友分享。
但是今天要跟大家来谈一谈:文中所提到的~‘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
去年底离职的社工员在外放出风声:‘都离职了,还要跟我们要钱!’实情是:‘有人背
信、诈欺、业务侵占,妨碍名誉,没把份内的事做好。’协会经过努力要善了,但是他们
为自私自利,却还兴风作浪。孰可忍孰不可忍,为了捍卫声誉,与律师讨论过,已决定采
取法律途径提起告诉,所有证据都可做为呈堂证供。其中业务侵占属公诉罪,最轻有期徒
刑一年。
很简单的道理,用膝盖想也知道,如果钱是他/她们的,协会有何立场去"要"?我们没有那
么不要脸,明事理的人就懂此理,不能光听一面之词。社福团体在这一、二十年来,吃尽
无数的闷亏,都是少少数刚毕业的、刚退伍的,无经验的"具备社工员身分"的一些人,他
/她们连职场伦理跟道德都无能力遵守。社团提供就业平台,其实是培力、赔利($),专业
养成要付出多少成本,都计算得出来,而我们也知道他/她们只当是跳板,无奈,方案要
有人来执行,有经验的一定往大社团发展。人往高处爬,无可厚非,但是"当一天和尚撞
一天钟"也是基本的职业道德。钟声撞得无力,撞槌撞断无数也都不用赔,因为一句无经
验就是最好的开脱之词。其实我们追讨的是小钱,从头到尾都不是钱的问题,是捍卫一个
立场~诚信的坚守。
102年,小草协会晦暗年,被搞掉一个计画补助案,说她是"重大疏失",她说要告协会;
因为对他委以信任,他最知道如何伤害协会;给他/她工作机会,管理纠举错误,他/她比
你还凶...最夸张的是,告诉自杀防治中心的人员,我们只做"家暴防治业务",没有服务
社区精障个案及家庭...阿明明就有咩,这是这两天同一位当事人跟小草重新连结所说的
,哀~真是害死人!
同业间也传,杨沛绮执行长霸道...,我是无欲则刚,据理力争,跟"当事人"采"直接服务
"模式,强调"精神契约";一定有人不认同,个人尊重。但是几年来,小社团落入被绑架
的窘境,遗憾的是绑架者其中就是包括一些性格/人格特异的少少少...数社工员。巧的是
都被我碰上了,正确说法应该说我看得出他/她们心里的鬼主意,偏偏又无法置之不理,
硬要争个道理,所以得罪了小小的这班人。社工界的大老、专家学者老师们,请您们卡好
心ㄟ,说文解字~职业道德、职场伦理、社工品格操守是什么一回事,社会工作,需要态
度与热忱,更需要信守协议、诚信的普世价值。一张社工师证照代表的荣耀是榜样与模范
,但是"品格"、"态度"却是考不出来的。社工界百百千千的社工们克尽职守,令人佩服;
过去小草也有幸与几位合作过。说我们流动率高?难道只占位置,等领薪的我们要一直吞
忍下去?这样是污辱真正努力在工作岗位上的社工前辈们。要争权益,别忘了对价的是态
度与本事,当你是"无可取代"的时候,除了权益以外,你将会得到来自机构与服务使用者
真心诚意的无上尊崇,而且是永远的!今天论的是发生在本会遗憾的事,当然会有各自表
述的片面之词;非必要不会采取严厉的做法。此时为"真实情"争"真道理",捍卫"小草"的
声誉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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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篇是修改过后的,很开心FB有编辑纪录可以看,可以发现原文最后一段其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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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大家不应单听一面之词,证据会说话。所以,有兴趣进一步了解实情的社团伙伴,欢
迎联络。更欢迎~屏科大、慈济大学、朝阳科大社工系主任或老师,因为我们要提告的男
女主角是贵校的毕业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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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做梦梦到,这是个必须每个月回捐的机构,声明中所谓没回捐协会追讨的部分
是"年终奖金"的部分事主没回捐,大概6000NTD,其他月份还是乖乖回捐!?
P.S方案是报32XXX 然后每个月回捐给机构6000左右
1.我也不太清楚,这样一个机构,到底与社工员有多大的仇恨,发这种如此严厉的声明
直接点名学校,来提告,这部份大家可以讨论,真正的法律上,到底保障了社工什么?
2.回捐文化在社工界我想已经是见怪不怪,相信板上还是有不少人的机构必须要回捐
对于一个利用公彩进入职场的社工新人,但是无法实领那么多薪水的时候,各位社工前辈
的建议是?
3.社工界很小,这是大家常说的一句话,板上之前应板友要求设了个爆料专区,回头看看
使用的人真的很少,从上面的文章也不难发现,连要说自己的机构都只能提供关键字了
对上机构的诉讼宣言,一个小社工能做什么?
勿忘督割,但是以上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