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征身障就业服务员

楼主: RLOVEV (HEYHEY)   2014-04-26 15:57:30
职  称: 身心障碍就业服务员1名
发布日期: 2014-04-25
截止日期: 2014-05-02
发布单位: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
职务说明/工作内容:
一、办理身心障碍者求职服务、求才服务、就业咨询、转介服务及追踪辅导等相关工作。
二、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 新北市土城区金城路一段101号(土城就业服务站)
征才条件:
一、身心障碍就业服务员除应完成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身心障碍者执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管理应用系统”专业资格(网址:http://vrs.evta.gov.tw/)登录审核事宜,另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二)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
(三)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
(四)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二、本案进用人员应于初次进用一年内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36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始得继续提供服务。
报名手续:
1.一律采通讯报名,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05月02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或证件不齐恕不受理
2.信封上请注明应征(身心障碍就业服务员)字样
3.邮递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一段161号7楼新北市政府劳工局人事室杨小姐收(联络电话02-29603456分机6550)
待遇:约31000
请备齐下列资料:
1.甄选报名表1份(请自行下载报名表格式使用,并务必采双面打印、贴照片、亲自签名或盖章)
2.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请打印于A4大小纸张上,并自行注明仅供身份查验使用)
3.最高学历证书影本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影本(无则免附)
以上资料提供不实或有遗漏,由当事人负责。
甄  试: 合于初审条件者由本局择优通知面试,如须返还书面资料,请检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
录取通知及相关作业: 面试及录取均以电话通知。
联络人: 杨小姐
联络电话: (02)29603456分机6550
新北市政府网站
http://www.ntpc.gov.tw/ch/home.jsp?id=32&parentpath=0,6,27&mcustomize=job_view.jsp&dataserno=1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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