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是消防役 服役快满五个月(役期一年)
因为最近家因法规放宽 所以我想问问看有没有机会申请成功 ps 已经打去问区公所 但
是承办人的回复很模棱两可
旧法规:
役男家属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碍
新法规:
役男家属患有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
小弟父亲领有轻度身心障碍手册,并且已经67岁(妈妈60,但是我有两个未出嫁的姊姊
),不知道在修法后可不可以顺利转家因!
详细法规:https://www.nca.gov.tw/userfiles/Files/morefile1_50_4816_154.pdf
作者:
ssslllyyy (XDDDDDDDD)
2019-02-22 23:24:00应该可, 但要看户籍地有没有缺才补的过去
作者: qqmo77233323 2019-02-23 13:41:00
有两个姊姊不就不符合家属都属18下60上? 还是可以分开看??
因家庭因素申请服 替代役,指役男之家庭状况 合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从字面上应该是分开吧
作者:
Mckchgun (Mckchgun)
2019-02-24 13:24:0082前的也有符合放宽标准吗
作者:
z520314 (知足常乐 多贪则忧)
2019-02-24 18:19:00基本上你有两个姐姐就过不了了
作者:
z520314 (知足常乐 多贪则忧)
2019-02-24 22:58:00好像可以过他是顿号..误导了
今天区公所来电 确定可以转家因希望这篇可以给符合条件的现役役男参考!
因为我本身就在距离户籍地车程约30分钟单位服勤 所以应该不会换服勤单位而且已经在原服勤单位快5个月 其实我也没有很想换
作者: donboonic (Donboonic) 2019-03-02 17:02:00
只要有直系长辈一人有重大伤病就可以
作者:
etect (eric)
2019-03-07 18:40:00要父母跟学弟姐妹,其他的难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