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82家因役期一年。
因母亲罹癌二期,目前化疗中,
父母因经商失败债务问题而离异
且银行信用都已破产,父亲只能打零工勉持,且上有高龄九十的奶奶要照顾
,无法帮忙负担家中所需,
妹妹已成年但已定居在国外很少回来,
(有移民署的出入境纪录可佐证)
也几乎没有与我们联络。
我的户籍内只有我和我母亲,房子是租的。
之前申请补充兵遭否准,
理由是
“父母未在申请补充兵资格前三年完成离婚”
母亲目前确实由我一人抚养照顾
服役前我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
自服役以来家中经济状况越来越差
母亲的医疗费用房租等等固定开销压得快喘不过气...
替代役的薪水连房租都不够付...
这个月已经借钱在渡日了
时间一天一天过,经济问题也就恶性循环著
想起新训时有提到替代役提前退役办法
打去民政局问承办人员说妹妹可能会列计家属所以不会过,我问承办还有其他办法吗?
承办人员回答我:
“这个是你们家的问题,要自己想办法解决”
想请问有办过提退的学长们,
有相关的经验能提供给小弟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