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好
小弟父母皆年近古稀
而且是家中独子
目前父母皆已退休
除了父亲有些微的劳保月退金之外
母亲没有实质收入
而我父亲身体不好~脚行动不方便(需更换人工关节但他还不想动手术)
所以也没有身障手册之类的证明
不过原则上好像是符合第二条的资格
役男家属均属六十五岁以上、未满十五岁、患有身心障碍、重大伤病或十五岁以上未满十
八岁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立案之学校证明就学中。
但公所的人并无法给我明确的答案说我会不会过
只说可以送审核看看(据说要毕业证书?可是好像也没收的样子)
前阵子公所又打电话通知
由于母亲是再婚...因此先前育有二女的事情还需做调查
我妈一直很担心这两个再婚后就从来没有联络过的女儿
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兵役问题
所以想看有没有大大可以稍微帮小弟判断一下呢?谢谢
母亲她非常内疚....不想被知道的事情又被拿出来说了一遍
(疴...又在这边被我说一遍)
我只跟她说如果真是这样
要不要先想想怎么解释我为什么不能当补充兵还比较好....